期刊信息
 

刊名:智慧中国
曾用名:数字商业时代;政策与管理
主办:机械工业经济管理研究院
主管: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
ISSN:2096-0999
CN:10-1370/N
语言:中文
周期:月刊
影响因子:0
被引频次:275
数据库收录:
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;期刊分类:财经商业
期刊热词:
人工智能,制造业,互联网,结构性改革,城市建设,工匠,总书记,城市,制造强国,乡村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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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中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规划研究(3)

来源:智慧中国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0-08-14 17:49
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
【关键词】

【摘要】4.2 目标1:建立智慧中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框架 当前,欧盟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经济共同体和国家十分重视SDI立法工作,专门针对SDI建设

4.2 目标1:建立智慧中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框架

当前,欧盟、美国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经济共同体和国家十分重视SDI立法工作,专门针对SDI建设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。如欧盟的INSPIRE法规(2007/2/EC)包含了元数据、数据标准、监测和报告、数据共享、网络服务等五方面,迄今还在不断地更新和完善[3]。在我国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(以下简称《测绘法》)为核心,包括四部行政法规、三十五部地方法规、六部部门规章、近百部地方政府规章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,对基础测绘、地图管理、测量标志保护、测绘成果管理进行了规范。

尽管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已逾十年,然而其建设和应用工作主要通过指导文件方式下发,如《关于加强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服务的指导意见》《关于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》《关于全面加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与推广工作的通知》等。作为面向政府、企业和公众提供空间信息服务的基础性设施,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部门规章保障其财政经费支持、组织管理、数据共享和应用服务。因此,在构建智慧中国的新形势下,亟需启动对智慧中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法规框架的论证和研究工作,通过立法手段保障中国SDI的可持续发展。

智慧中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框架包含以下层面:①通过修订《测绘法》,明确中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和作用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相关部委的责任、以及持续投入的经费保障;②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相关部委联合制定专门的中国SDI行政法规,基于空间数据“一次创建、多次重用”的原则,规定中国SDI的组织结构、经费保障、数据访问、数据重用和共享、定期报告和监测等方面的内容,为SDI的长期维护与不断完善提供支持;③地方政府根据《测绘法》和行政法规等上位法,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SDI地方法规。

政策法规框架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:①数据保密规定和开放共享需求的矛盾问题,在不违背现有保密规定基础上,尽可能扩展数据开放共享的范畴;②政府信息共享不足与重复性建设问题,通过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相关部门必须共享、不得重复建设的基础数据内容,减少信息孤岛;③SDI与电子政务、大数据、智慧城市等政府信息化战略的结合问题,在法规中制定SDI与电子政务、大数据、智慧城市紧密结合的战略,规定SDI提供的空间数据应当作为电子政务和公共管理的信息基础。

4.3 目标2:提高组织管理和合作水平

国家SDI的建设和应用离不开社会各界广泛的参与和合作。在欧洲,根据SDI法律规定,国家SDI由环保部负责,国家制图机构具体承担,并成立了专门的协调委员会,负责SDI的建设和应用协调。协调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国家制图机构、相关部委、地方政府、地方政府协会和技术专家等;丹麦等国家还建立了行业协会观察制度,由协会观察SDI协调委员会的工作情况,并面向环保部提交SDI运行建议。行业协会成员包括研究机构、企业、政府、兴趣爱好者等,行业协会观察制度保障了SDI的广泛参与。

中国SDI的建设包括国家、省、地市等层级,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及省、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技术实施和综合协调。为了提升组织管理,促进广泛合作,课题组提出了如图2所示的组织结构建议。①建立决策层、管理层、建议层、实施层四级协调机构,通过成立专门的SDI决策和协调委员会,相关部委直接参与到空间数据共享、应用、财政支持等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中,减少部门之间条块分割的情况,提高对国家SDI建设、运营和维护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;②在国家SDI协调委员会内设专门的管理机构,负责SDI的日常管理和协调;③设立技术、政策、宣传、推广工作组,负责提供专业建议和提案;④在实施层面,加强部委之间、中央/地方、政府/企业、政府/高校等广泛合作联系。

图2 中国SDI组织结构建议Fig. 2 The recommended SDI governance framework for China

4.4 目标3:确保可持续的财政支持

可持续财政支持是SDI建设和改善的关键性前提条件之一[8]。国家SDI的财政模型主要包括开放存取(open access)、成本回收(cost recovery)和公私合作(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)三种模式。其中,开放存取模型通过公共财政经费实现地理信息数据的收集和创建;成本回收模型通过销售数据以获得相关经费支持;公私合作则是采用公共部门和民营部门在SDI建设和运营中相互合作的模式。由于三种财政模型各有优劣,目前,欧洲和美国的SDI建设采用了多种财政模型结合的方式。如在英国,其国家SDI建设主要采用公共财政投资的开放存取模式,避免了数据版权、使用限制等问题,使空间数据能够最大程度地面向政府、企业和公众开放;地方SDI由于数据比例尺大、精度高,则采用了成本回收和公私合营结合的模式,通过引入社会资金,保证对地方SDI的持续投入。

文章来源:《智慧中国》 网址: http://www.zhzgzzs.cn/qikandaodu/2020/0814/6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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